2022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后台发布

根据宜昌市妇幼保健院2022325日公布的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公告要求,依据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考试对象:经院人事科审核符合院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2、考试时间:(二)考试时间:

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开始 护师岗位

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妇产科医师岗位、儿科医师岗位、外科医师岗位、耳鼻喉科医师岗位、麻醉科医师岗位、皮肤科医师岗位、病理医师岗位、超声医学医师岗位、检验技师岗位、药剂师岗位、康复技师岗位、学前教育老师岗位

3、考试地点: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5楼1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4、笔试要求:(1)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2)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妇产科医师岗位、儿科医师岗位、外科医师岗位、耳鼻喉科医师岗位、麻醉科医师岗位、皮肤科医师岗位、病理医师岗位、超声医学医师岗位、检验技师岗位、药剂师岗位、康复技师岗位、学前教育老师岗位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护师岗位

2、面试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3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候考室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2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面试人员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比例确定,如遇笔试1:3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实行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0分。达不到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岗位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实行分段计时。每名考生按照要求回答3道问答题,考官人数为7名,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5、面试要求:

(1)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成绩计算

(一)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实行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二)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上公告。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未达到招聘计划数岗位不进行递补。并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将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公告。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达到70分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非在编职工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对综合成绩达到70分人员进行递补。

(三)应届护理毕业生可先报名,待参加今年执业资格考试后查询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当年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护理专业今年内应取得本科学历者可先报名,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者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达到70分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请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口罩者才能进入考试区域。

(二)考生出示考前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三天内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体温正常。外省及宜昌市(含县市区)外考生还须提供到达宜昌市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遇宜昌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从其要求。

(三)所有应聘人员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并于开考前提交工作人员。

(四)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7-6475208

监督电话:0717-647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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