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弱电管道井电路整改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后台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弱电管道井电路整改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预算金额:40000

4、最高限价:40000

5、采购需求:

医院所有弱电管道井电路进行整改,全部接入UPS电源。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批)

最高限价(元)

1

配电箱(含多路空开)

1

40000

2

电线(国标阻燃无氧铜)

1

6、技术参数要求:

单路最大带载功率:5000W

单路空开保险功率:32A/7000W

配电箱:材质要好、结实耐用,带电源指示灯

施工要示:

施工方在敷设线缆的过程中如对管道有所损坏的,施工方应负责对其进行修复补缺。

因白天医院正常接待患者,施工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

弱电井配电柜按接入设备功能做好隔离、标识。


7、商务要求: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故障报告后,须2小时回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的事故和意外除外)维修。每年至少二次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供应商负责合同供货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8、货物质保期:供应商上门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质保期≥1

9、货物付款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货款的100%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三、评分标准

评 分 项 目

标 准  及  分  值

投标报价(30分)

比选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响应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

技工部分(60分)

服务方案

10分)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得10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但切实可行的得6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但部分可行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要求(50分)

1、技术指标全部符合采购要求得50分,本项最低得10分。

2、标记为“★”的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10分;非“★”的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5分;

技术参数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以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技术支持资料的响应文件,可被视为不满足采购要求。

商务部分(10分)

对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      (2分)

根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响应是否缺漏、目录页码是否清晰准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响应全面、目录页码清晰准确得 1 分;响应不够全面、目录页码不够清晰准确得或没有目录均不得分。

响应文件表述前后一致,内容无误得 1分,响应文件表述有前后不一致或内容有错误,不得分。

类似业绩

8分)

供应商提供自20191月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累计得8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


4.报价表(原件)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根据评分标准准备。


6.公告期限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注:报价文件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072617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5楼信息科(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联系人:李老师

4、联系方式:0717-647527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sfy.com/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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