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
我院全体职工热情欢迎您来院治疗疾病,为了使您和他人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有利于治疗和休息,特此告知我院住院须知,请予以支持和配合:
1、请您办理好住院各项手续和交纳规定预收款。住院期间当您收到预交催款单时,说明预收款费用已超过,需积极筹款续交,以免影响您的治疗。预收款收据应妥善保管,以便出院凭据结帐。
2、住院期间,请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病人不得外出和外宿,经劝说无效者,作自动出院处理。查房、治疗时间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以免延误您的诊疗。对自行外出发生病情加重、反复或其它意外情况,自行负责。
3、各病区每天上午为查房时间,下午2点至4点为诊疗时间,晚上10点就寝。下午4点至9点为探视时间,其余时间除因病情需要陪伴外,一律不准探视。
4、住院是否留陪伴及留陪人数均由医生依病情而定,以医嘱为准,陪伴人员应协助守护病人,不得随意出入病区。
5、病人和家属必须服从医护人员的安排和诊疗,不得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病历及其他各种记录。私人贵重物品及现金请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6、危重病人抢救时,家属应充分配合,自动出院或手术时家属必须签字以示知情、负责。
7、病区内不得高声喧哗、吵闹、高声播放音响等。
8、爱护病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病区吸烟、不乱倒污水、不向窗外乱丢杂物等。
9、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各种设施,损坏公物者一律照价赔偿。
10、出院时,必须办完出院手续,方能离院。
谢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病区 | 病人姓名 | 床号 | 住院号 | 病人或家属阅后签名 |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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