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常年招聘以下医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妇产科医师 | 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本科及以上 | 二级(县级,下同)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儿科医师 | 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外科医师 |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本科及以上 | 二级以上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
麻醉医师 | 第一学历为麻醉专业或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检验技师 | 第一学历为医学检验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超声医师 | 第一学历为超声或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内科医师 | 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影像医师 | 医学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男士优先 |
眼科医师 | 眼科学或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耳鼻喉科医师 | 耳鼻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康复科医师 | 第一学历康复、针灸、推拿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工程技师 | 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维修)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二级以上医院年以上工作经历 |
二、相关待遇:
1、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类大学专业对口硕士、博士人员解决编制,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科研经费3-5万元/年,根据专业和业绩给予特殊人才津贴。其他大学和相近专业硕士人员解决编制,科研经费3-5万元/年。按国家和医院规定享受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2、其他各专业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与同职级人员同等的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三、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请有意向者与人事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717—6475208。电子简历请发至邮箱:85495373@qq.com,本院会及时与您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