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汇报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后台发布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汇报视频制作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000元

三、采购需求:

1.供应商应提供信息采写服务,为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提供专业人员对视频拍摄内容进行采写,并对采写内容进行整理、修改;

2.供应商应能够提供视频素材采集及视频编辑工作,并对根据我单位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3.版权归属及保密要求:所有拍摄的素材带和资料以及成片母带在制作完成后,交付于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素材和成片的版权归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拍摄过程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拍摄与本合同无关内容;

4.交货时间:2023年03月20日前完成。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3.具备制作视频的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制作视频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五、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

4. 报价表(原件)

5.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注:报价文件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 08:30 至12:00,下 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99号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15楼 (1513室)

2.联系人:  臧老师     

3.电话: 0717-6475283         

响应文件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扫描二维码 下载报名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

扫描二维码 下载报名表


3. 报价单(参考格式)

扫描二维码 下载报名表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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