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发布时间:2019-05-17 来源:后台发布

今年全国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4月是全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严重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欺诈骗保行为你需要了解

定点医疗机构:

1.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将不需入院治疗的参保人员收住入院的;以减免参保人员自负费用或给参保人员发放补助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未建立药品、医用材料进销存台账,台账不清或台账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或未保留原始票据的;

9.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的;

10.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对于你身边有上述情形,请拨打举报电话0717-6737928

(医保办 慎先萍供稿)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