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为做好2019年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中心引进妇产科、儿科、外科、耳鼻喉科、过敏反应科、检验科、儿保科、药剂科八个岗位10个职数。每个岗位的人才引进条件详见《2019年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及职数》(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8:30至2019年9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宜昌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附件3)提供相应资料。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网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4047101@qq.com,联系电话:0717-6475208。
3.资格审查
中心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仅安排面试,不进行笔试。本中心按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市卫健委对面试程序进行监督。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5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本单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拟聘人选,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将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
(一)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电话:0717-6222763。公告附件中所列的内容,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电话:0717-6475208。
(三)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9年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及职数
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