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训练中心房屋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20221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儿童早期发展训练中心房屋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394299.03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394299.03元
7、采购需求:主要工程内容为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3楼室内改造,拆除部分卫生间,清空设备,铲除木质墙裙,新建隔墙,墙面粉刷,新建吊顶天棚,整理线路等。(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工期: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5.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5.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4.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25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3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4、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17-6475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13972517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正华
电 话:13972517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