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宜昌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诊疗行为,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以下情形,医院将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
2.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
3.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等违法违规的医疗器械进行的检查。
4.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
5.医疗机构检查项目不正当竞争行为。
6.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
7.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8.超适应症检查、借用会诊增开非必要医疗检查项目的行为。
9.对符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
10.无入院指征诱导患者住院进行不必要检查。
11.将应该独立申请的不同检查检验项目进行组合申请、组合收费、捆绑收费。
12.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
13.无医嘱的检查。
14.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
15.将大型检查项目列为常规检查,阳性率偏低的行为。
16.进行检查收费的同时,加收其他检查名目或检查部位的检查。
17.套餐收费,女性发生男性费用、男性发生女性费用的检查。
18.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
19.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检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为。
20.将检查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的行为。
21.违反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
22.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
23.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24.高值耗材临床使用中的虚记多记收费和串换耗材结算等违规行为。
2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投诉电话:
法定工作日0717-6475211(08:00-12:30,14:30-17:30)
其他时间拨打18972008171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