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后台发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89日至9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21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盘认领。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心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党委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1月份以来,召开中心党委会议5次、工作部署会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认真梳理,扎实整改。根据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结合医院制定的整改方案,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各责任科室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分解与责任分工,逐项对照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三)加强督办,逐一销号。中心党委认真学习市委王立书记关于巡察工作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清单”的批示和要求,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要求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项目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加强督办和反馈。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医院党委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主要内容。二是主要领导部署。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贺会清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市委王立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清单和批示要求进行了学习传达和专题办公,召开工作会议对妇幼健康工作十项重点指标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强调。三是增开门诊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务,病人满意度稳步提升。四是实施约谈问责。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贺会清约谈了市妇幼保健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2.推进孕产妇保健管理不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培训全市从事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人员200余人次,严格督促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加强高危管控。下发《全市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管理的规定》,强化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规范妊娠风险因素筛查和高危评估,对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开展全市孕产妇安全管理评审、急危重症孕产妇评审。2022年一季度全市无孕产妇死亡。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市卫健委下发了督办通报,对重点单位进行了督导和督办。将剖宫产率纳入辖区及助产机构年度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月一研判、一季一督办”的工作模式。

3.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有弱项。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落实《宜昌市出生缺陷防治攻坚方案》、《2022年宜昌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要点》。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完成“323”出生缺陷防治宣传计划。医院进一步优化了婚检流程,成功申报了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婚前医学检查适宜技术培训班》。2022年一季度完成了季度目标值。三是加强多部门合作、信息质控、培训督导、科学管理和上报等措施,打造婚姻登记、婚前保健、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

4.履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到位。

一是强化责任压实。在今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会上,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贺会清、副主任苏明丽再次强调全市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任务。二是落实重点指标。对全市2022年的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工作进行督办落实。产前筛查率逐年升高。三是规范统计管理。制发妇幼健康工作手册和文件,加强培训,做到规范统计、科学管理。

5.提供高质量妇幼医疗保健服务有差距。

一是强化重症单元建设。制定落实了《安全产房建设方案》、《产科重症单元建设方案》、《儿科重症单元建设方案》,现已开始收治重症患儿。二是加强急救队伍培训。医院分别开展了产科产后大出血病人应急演练和儿童高热惊厥培训。2021年以来,医院未发生患者死亡事件。

6.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不力。

一是加强制度规范。修订和制定我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和《科研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医科(康复科)独立建制工作方案并实施。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对未结题科研课题项目进行督导,推动项目完成。

7.对基层妇幼医疗保健机构指导管理不够。

一是落实基层指导。2022年1月底完成全市14个县市区基本公卫指导,并下发通报。开展现场指导30场次,集中培训和指导33家医疗保健机构和76家托幼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加强托幼机构管理。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宜昌市2022年度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工作制度和文件,开展了卫生评价和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指标考核。2021年度全市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新生儿访视率单项平均指标已达到省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任务指标要求。2022年将早孕建册率纳入全市妇幼健康重点指标管理。

8.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有不足。

一是利用院官网、官微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二是利用报告会、座谈会、“三会一课”等开展全员思想政治教育。三是制定下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保密工作制度》。四是按照规定落实了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了保密工作设备。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一是部署全年任务。制定下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驻委纪检监察组周勇组长参加了今年上半年会议并对全年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二是清退违规补贴。退回违规发放的离退休支部补贴。三是用好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四是重新修订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健康管理规定》。院防控办加强督导落实。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一是开展深刻剖析。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剖析。二是压实“一岗双责”。 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强调各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管理职责。班子成员参加了一线科室 “思想破冰.转变作风”大讨论,对存在问题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制定完善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办法》,对基因外送项目进行了规范管理。

3.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

一是履行整改责任。在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贺会清对市妇幼保健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基础上,医院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二是开展了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相关岗位和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了轮岗。三是修订并下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开展公务接待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以半年为单位,开展与市卫健委党组、直属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商”纳入2022年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和部署。制定下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落实工作会商。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与监督单位党组织开展全年工作会商。三是实施跟踪督办。纪检监察组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月通报、月提醒、月汇总机制,对会商部署确定的工作落实情况按月通报和督办。

5.院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排查岗位风险。组织梳理排查风险点,重新修订完善了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手册。二是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下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员会问责工作实施细则》,做到依规依纪,失责必问。三是监督重点工作。落实市“清违行动”督办函,督促按期整改到位销号。

6.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加强采购管理,管控风险。修订完善了《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招采全过程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发生。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向市财政补缴利息收入,清收回医院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7.内控管理有缺失。

一是对违背投标规则的单位纳入供应商失信名单管理。二是规范捐赠物资管理。修订了医院《社会赠送物资(现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规范了管理。三是开展教育约谈。纪委书记对招采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8.存在药品耗材重复收费。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的通知》,规范了药品耗材管理。二是开展重复收费问题调研整改。组织召开了耗材计费问题现场调研会,从源头上解决了药品耗材重复收费问题。三是按规定上缴违规收取费用。

9.解决群众诉求不够到位。

一是优化就诊服务流程。实施医院门诊网上精准预约挂号制度,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突出问题已得到解决。增设院内引导标识,方便患者就诊。二是完成停车场改造升级。完成“全市一个停车场”的联网对接工作,有效解决了车辆出入不畅等问题。三是改善就餐服务。医院食堂实行电话预约、微信订餐、送餐服务,方便了患者和家属。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重新修订了《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章程》《党委议事规则》和《院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写入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了医院治理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修订了医院《党支部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党支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各支部认真组织“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活动。四是统筹谋划加强规划引领。制定了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医科(康复科)和心理门诊建设方案,目前各门诊均已顺利开诊。五是提高医院营运效率。完成医院节能改造项目,组建了运营宣传联络员团队,加大医院正面宣传力度。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按月实施通报。支部每月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各支部按照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规范,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已全部整改到位。

3.人员招录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将不符合条件招录的人员办理了辞退。二是严格执行人事招聘制度和流程,加强管理和监督。三是分管领导约谈了人事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4.干部选任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实施人才规划。根据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区域妇幼健康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计划。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和联系服务专家及高学历知识分子的方案》,加强对专家、高学历青年干部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二是引进学科带头人。现已引进了内外科学科带头人两名。三是推动示范引领。制定《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创建名医工作室,建立“首席专家”评聘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示范引领作用。召开了青年人才座谈会,激发青年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

5.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

一是加强相关证件管理。组织开展了自查,进行了集中收管,规范了管理流程。二是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分管领导对人事科科长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执行人事招聘制度和流程,加强管理和监督。

6.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

严格规范换届选举。2021年在职支部换届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本届支部书记人选。

7.发展党员把关不严。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按照管理层级及时报备审批。二是实施问责约谈。反馈问题涉及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思想检讨。院纪委书记对党办主任及各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强化工作结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妇幼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刻领会市委王立书记关于妇幼健康工作的批示要求,督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把“为妇幼群体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二)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履行妇幼公卫职责作为党委履职的头等大事来全面谋划、科学决策和坚决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医院“三专二综”(三级妇幼保健院、二级综合医院)发展方向、服务能力、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妇幼访+”活动,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医院规范管理,建设“清廉妇幼”。以抓巡察整改为契机,落实“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清单”及王立书记批示要求,推动全面回归医院的公益属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压力传导到位、传导到底,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队伍绝对忠诚、担当有为、清正廉洁。全院上下充分履职,按照市卫健委“115”总体工作部署,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整体平稳运行不动摇,一手抓持续整改不放松,确保公卫职责履行不打折扣,两手抓,两手硬,相互促进,取得良好的均衡发展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妇幼保健院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反映。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717-6470230,邮政信箱:349932052@qq.com,邮政编码:44300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2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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