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要求,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
1、妇产科(2人):宇延朋、余晶、
2、儿科(5人):占红、李欣、黄冉、邹群、彭敏
3、外科(1人):徐占宇
4、康复技师(1人):李维乙
5、护理(1人):彭琛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内,对上述拟聘人员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和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细具体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电话: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717-6470230;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17-6475208。
递补参加招聘体检人员:儿科吴书娟和内科王瑶待体检结束合格后再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