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屋顶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后台发布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现就屋顶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FY-2023-05

2、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屋顶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0000元

5、最高限价:6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采购需求: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详见第三章“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采购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 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谈判。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竞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 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后勤楼101室

3、方式:

(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持报名表(文末自行下载)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后勤楼10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后勤楼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是报名后但决定不参加的供应商,请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持合法、有效证件获取了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方式:0717-6475321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九、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8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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