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
报考护理第1名考生(012220)因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报考护理第8名考生(身份证后六位:243026)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无递补。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月8日。
公示期间内,对上述拟聘人员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和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细具体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电话: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717-6470230;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17-6475208。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