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鄂卫规〔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卫函〔2022〕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0-6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化管理,6月10日举办了2022年度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主会场,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分会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卫生保健人员及工作人员近500余人。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妇幼老龄科科长王代权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王代权科长在开班仪式上充分肯定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履行公卫职责到位,管理规范并逐步完善,重点强调了本次培训班“三有”,上级有要求、机构有需求、个人有需要;“三新”,培训形式新、培训人员新、培训内容新;“三严”,疫情防控要严、培训纪律要严、培训考试要严。
来自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示范幼儿园等专家组成员单位8名授课老师就各自职责范围内卫生保健评价工作规范和要求进行了系统讲解。专家们的授课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收益匪浅,收获颇多。培训授课结束后,对初上岗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了理论考核。
宜昌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开启了全新的工作模式,管理组、专家组成员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面加强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0—6岁婴幼儿,为“三孩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