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对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求方案,现就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三、项目需求描述:
按医院工作安排,拟采购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服务。
现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需求调查,公开征集各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以采购人的角度为采购人提供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需求:
1.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调查方案、调查表符合相关要求。
2.制定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开展测评的结果与分析、反馈资料。调查内容须符合但不仅限于国家卫健委2022年满意度调查内容,形式不限。
3.调查时间:2022年9月底-2022年11月6日
4.调查对象:门诊患者、出院患者、在职员工。
5.样本量:门诊最低样本量不低于1000人,住院患者最低样本量不低于500人。
五、提交方案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7日(工作日时间08:30-11:30;14:30-17:00)。
2.报名时须提供:
(1)供应商有效期内资格文件。
(2)项目授权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020-2022年)省内该项目的用户名单表、过往成交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三份及以上)
(4)报价单
以上资料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 。
六、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15楼1516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2.邮寄地址: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收件人:何主任(18972005877)
电话:0717-6470230
七、评选办法:
1.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的均为有效应征方案。
2.向征集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使用。
3.征集单位将从递交的应征方案中择优邀请应征单位进行现场介绍。
4.所提交需求方案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将自行对征集到的方案(建议)进行合理合法的修改,征集单位不向任何方案提供方支付任何费用。
5.报价单仅作为征集单位预算参考,不做公开发布。
八、其它
1.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本次征集活动不涉及任何补偿费用。
2.本公告仅为需求征集公告,面向所有有技术能力的公司,为供应商自愿参加。现公示的需求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欢迎补充,并请参与公司详实介绍推荐项目,最终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对未明确内容及技术性能的,请自行提供。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九、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15楼1516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电 话:0717-6470230
联系人:何主任